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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发〔2018〕11号
关于开展“中国梦?学子行”第七届
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全省广大青少年争做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践行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当代青少年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青少年敢于拼搏、不断进取、成长成才,团省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河北广播电视台、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中国梦·学子行”第七届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院团委现开展全院寻访活动,推选优秀典型参评省内评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选树身边好典型,传递青春正能量
二、参评范围和条件
1.全院范围内的所有在校大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
(2)家庭贫苦、身残志坚以及其他遭遇生活重大不幸但品学兼优的大中学生;
(3)家庭条件一般,但自立自强,敢于挑战自我、成就梦想,勇担社会责任,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中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的自强不息事迹在省、市、县主要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的优秀大中学生。
4.适当倾斜深度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大中学生。
5.往届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入围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
四、推荐步骤
申报同学提交相关材料至院团委,由学院组委会召开审查会,确定1名“自强之星”并报送河北省“自强之星”评选组委会,最终由省组委会召开终审会,确定 “自强之星”入围奖名单并颁奖。
五、相关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
1. 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所获证书或在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复印件一份;
2. 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题材为人物通讯,第三人称,事迹真实感人,故事性、可读性强,2000字左右,便于宣传和结集成册);
3. 个人生活或活动场景彩色照片(五寸)5张;
4.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送交院团委办公室(办公楼北楼307)。
联 系 人:袁志玲
联系电话:0311-80659143
电子邮箱:ddhxtw@163.com
附件:2018年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威尼斯平台注册华信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威尼斯平台注册华信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发
附件:
2018年河北省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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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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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2寸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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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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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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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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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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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年级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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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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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本人或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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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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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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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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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 理由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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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团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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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团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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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团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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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正反页打印,一式三份。